學員須知
泳班守則:
1. 學費收取:所有學費必須在每期第一堂課開始前收取,逾期未繳者將無法參加該期課程。
2. 上課時間和地點:所有泳班學員必須按指定的日期、時間和地點上課。私人班學員需要提前預約上課日期、時間和課時。
3. 泳具和泳帽:所有泳班學員必須自備泳具,並配帶卓毅之泳帽上課。如需購買泳帽,可向教練購買,每頂價格為三十元正。
4. 到課時間:為了確保課程進度,學員需要在課前5-10分鐘到達泳池,並帶齊所需泳具。
5. 教練指示:學員必須聽從教練的指示,並遵守泳池的規定。如有違反規則,教練有權不准學員下水。
6. 責任免責:如果學員不聽從教練指示而導致任何身體損傷或財物損失,本會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7. 出勤要求:為了達到合理的訓練效果,學員和家長需要按時出席課堂,確保課程的連續性和穩定性。
8. 教練安排:本會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同等程度的教練授課,以確保教學質量和效果。
惡劣天氣下之泳班安排:
1. 在雷暴警告、三號風球或紅色暴雨訊號下,泳班仍會如常進行,但視情況和地點而定。在颱風天氣下,泳班將取消,以確保學員安全。
2. 如果泳班舉行兩小時前懸掛八號風球或黑色暴雨訊號,泳班將取消,以確保學員安全。
補課或調堂安排:
1. 學員申請調堂或補堂,每四堂課程可申請一次。若為8堂課程,可申請兩次,但必須在該月內完成,如有額外補堂需求,每堂需繳交港幣一百元手續費。
2. 如需事假,學員必須提前兩天向本會申請,否則不能獲得補課安排。
3. 如需因病請假,學員必須提交正本醫生證明,否則不能獲得補課安排。
4. 學員已經安排了補堂,不能更改時間,如果缺席,將自動棄權。
5. 在泳班因惡劣天氣而取消的情況下,本會將安排補課,並由泳會跟進和聯絡補課安排事宜。
6. 補課時間將由泳會安排,學員必須按時出席。
7. 除課程取消外,已繳的學費概不退還,課堂也不得轉讓他人。